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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路通精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发布时间:2018-8-27 浏览次数:8452

一、温室气体排放

1、净购入电力、天然气产生的排放

根据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本企业在2017年度净购入电力947.72万kWh,天然气100.87万立方米。则根据“发改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数据核查表” 计算净购入电力、天然气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10600.66t。

类型

净购入量
KWhm3)

 

CO2排放因子
kgCO2/KWhtCO2/tce

购入量

外供量

电力

947.72

947.72

 

0.8488

天然气

100.87

  100.87

 

1.63

1.1净购入的电力和天然气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净购入使用电力及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10600.66

净购入使用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8413.86

净购入使用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2186.8

1.2净购入使用电力及天然气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2、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企业在生产过程当中,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所使用的汽油、柴油排放。则根据“发改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数据核查表” 计算车辆运输过程当中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25.83t。

 

消耗量
t

二氧化碳排放
t

汽油

2.31

7.07

柴油

6.19

18.76

总计

8.50

25.83

2.1用于生产的机动车辆消耗的化石燃料排放

综上所计算,本企业在2017年度包括天然气和电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为10626.49t:

排放汇总表如下:

源类别

CO2当量(tCO2当量)

生产的机动车辆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

25.83

企业经购入的电力和天然气消费引起的CO2排放

10600.66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包括天然气和电力)

10626.49

2.2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汇总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1、电力和天然气数据来源:

1)      2017年国电烟台开发区供电所电费发票

2)      2017年烟台汇通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票

2、机动车辆使用化石燃料来源:

1)      公司办公车辆汽油采购(中石化发票)

2)      车间叉车、燃油设备等柴油采购(加油票据)

三、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电力排放因子数据来源,发改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数据核查表中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采用最新发布省级排放因子,2012年山东省级排放因子为0.8878(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   

电力和化石燃料排放因子数据来源,发改委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方法及数据核查表中取得。

 

单位

数值

煤炭

CO₂/吨标煤

2.64

石油

CO₂/吨标煤

2.08

天然气

CO₂/吨标煤

1.63


烟台路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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